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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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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阜阳市卫计委党组、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阜阳市疾控中心党总支部于2018年10月8日上午在中心五楼会议室组织职工学习新修订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会议由中心党总支部副书记李洪涛主持,中心班子成员、中层党员干部及部分职工参加了会议。 李洪涛围绕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重要章节、处分原则、处分情形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阐述,并就学习落实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讲解。指出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全文共三编、11章、142条,从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整合,与《原条例》相比,新增11条,修订65条,整合2条,体现了党下大气力建制度、立规矩、抓落实、重执行的鲜明导向,划出了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原则,彰显了政治性、时代性和针对性。 李洪涛强调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好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作为当前及今后政治学习的首要任务,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,要求全体党员要采用不同形式开展学习,支部将组织开展讨论,交流心得体会,要把学习新条例和当前开展的几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不断提升党性修养,强化纪律意识,做到守纪律、讲规矩,知敬畏、存戒惧,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,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。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要切实抓好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以新《条例》为准绳,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坚定理想信念,增强宗旨意识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守住纪律“底线”,时时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,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观。(贺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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